中國消費者報深圳訊(記者黃劼)針對三大通訊運營商多款"不限流量套餐"並非真正的不限量,而是"限速又限量"的情況,深圳市消委會日前指出,在廣告宣傳方面,運營商將"不限量"作為賣點,弱化"限速限量"的重要信息,存在誤導性遺漏。運營商應全面披露交易信息的義務,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
近期以來,深圳市消委會收到了多起關於三大通訊運營商"不限量套餐"限速的投訴。消費者王先生投訴稱,他辦理了中國移動每月188元的無限流量套餐,之後,王先生髮現當流量超過了20GB,網速就非常慢,於是他想更改為之前的流量套餐(30GB/月),但被告知不能變更。另一消費者李女士也向深圳消委會投訴,她購買了中國聯通每月99元的不限量套餐,也出現限速問題。消費者張先生購買了中國電信每月99元的不限量套餐,但他發現從今年5月初開始,他的手機上網中國電信限制流量,導致無法使用。
深圳市消委會調查發現,三大運營商的"不限量套餐"都有限制性條款,且在官網首頁大圖宣傳中,對超出流量后限速等限制隻字不提,或者在資費詳情部分使用極小字標註,極易被人忽略。如在中國移動"138元不限量4G飛享套餐"的網頁上,資費詳情部分用醒目的綠底紅色三號大字體標註"省內流量不限量任意用",而在該網頁下方的黑色五號字體的套餐說明第5、第6條显示,當月省內流量達20GB后,將降低省內網速,當月國內總流量達100GB后國內網速將降至128Kbps以下。
深圳市消委會指出,三大運營商多款"不限流量套餐"主打"不限量"的噱頭。然而,"流量不限量"並非真正意義上的不限量,而是"限速又限量"。運營商大張旗鼓地將"不限量"作為賣點,而嚴重弱化"限速限量"的重要交易信息,屬誤導性遺漏。從法律的層面看,這種行為已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條"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的規定,嚴重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為此,深圳市消委會要求運營商履行真實、全面披露交易信息的義務,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杜絕類似於"誤導性遺漏"的不良營商手法。對於"流量不限量"的限制性條款要標示醒目,並對資費方案限制性條件以及有效期等需消費者注意的事項,要主動明確提示提醒,不得故意混淆,確保消費者明明白白消費。
深圳市消委會也將持續對此事進行監督。
責任編輯:游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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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nal From: 深圳消委會:三大運營商"不限量"宣傳屬誤導性遺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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