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農業局今(4)日表示,根據「台中市放生保育自治條例」,民眾若要放生動物,必須先申請,否則將開罰,而該自治條例在2012年10月上路迄今,尚無開罰案件。
台中市長盧秀燕今日在市政會議表示,台中市今年至5月底為止,捕蜂捉蛇的通報案件約1305件,數量之多造成民眾安全疑慮,若是人為刻意放生,市府將依法開罰,並呼籲民眾積極舉報,小心防範。
農業局長蔡精強指出,「台中市放生保育自治條例」在2012年10月22日公布施行,未經申請許可的放生行為,將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因無人檢舉,查證困難,目前尚無開罰案件;另外,今年放生申請案件目前為六件。
本站聲明:網站內容來源於裝修網https://e-info.org.tw/,如有侵權,請聯繫我們【運輸倉儲相關資訊推薦】※一條龍物流瞄準台中港倉儲,未來商機 !
※【找工作】徵求中部倉庫堆高機人員
※想知道台中食品倉有哪些?
※海線倉儲類人員薪水待遇最新情報
Orignal From: 中市放生保育自治條例實施七年 開罰案件掛蛋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