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 中國消費網報道 "紙抽滿99元減20元!"
"面霜打折,買一送一啦!"
"酸奶兩箱裝特價了!"
……
楊峻青,90后女生。不時地,她會在自建的微信群里發一些商品優惠信息。楊峻青既不是微商,也沒有開實體店,只是雲集微店的一個店主。她不需要囤貨,就是閑時分享一番,不時也在群聊中和朋友們分享一下使用心得。
如今,在電商平台網購早已不是什麼新鮮事。
近年來,除了阿里巴巴、京東等電商巨頭之外,唯品會、聚美優品等垂直類電商平台漸次加入,電商賽道也顯得愈發擁擠。
而就在所有人都認為線上流量趨於飽和,獲客成本越來越高時,社交電商進入大眾視野,並在短時間內獲取高額流量,吸引了一批忠實用戶。
社交電商驟然湧現
社交電商作為电子商務的一種新的衍生模式,基於人際關係網絡,通過社交軟件分享、互動,由此產生社交裂變。它是电子商務和社交媒體的融合,以信任為核心的社交型交易模式。
近幾年,拼多多、雲集、有贊、貝店、美麗說、愛庫存、有好東西、全球時刻、小電鋪、環球捕手等紛紛湧現,這些,都是社交性電商模式創新的產物。
而提到社交電商,自然避不開拼多多。
拼多多創造性地發揮了朋友圈的威力,以"朋友推薦"這一社交入口切入電商行業。因而人們會經常在群聊、朋友圈看到拼多多的"拼團"鏈接。這一狂轟猛炸模式雖然令不少人不勝其煩,但其仍然沉澱了不少用戶。
QuestMobile研究數據显示,截至2017年12月,拼多多的用戶規模超過唯品會,僅次於手機淘寶和京東位居第三。從用戶的活躍度來看,拼多多已經超過了京東和唯品會,成為僅次於手機淘寶的電商平台。其成立短短三年,就在今年7月赴美上市,股價首日暴漲45%。不過,隨之而來的"山寨""假貨"標籤也成了拼多多頭頂上的烏雲,不僅令其陷入輿論漩渦,股價也曾一路下滑。
然而,到了9月14日,拼多多股價暴漲30%,股價創下上市以來新高,公司市值高達331.89億美元,甚至超過網易市值。其創始人黃崢的身價也水漲船高,達到了155億美元。
僅僅三年,拼多多就度過了京東10年、淘寶5年才實現的成長期。社交電商"魅力"初顯。
而同樣只有三歲的雲集微店,在社交電商領域也已嶄露頭角。
據了解,截至去年底,雲集平台GMV突破100億元,店主人數已超300萬,VIP註冊用戶超2000萬。
不難看出,雲集作為一個"新秀",跑得也很快。
直面消費終端的社交電商
與拼多多類似,雲集也是依託於微信成長起來的。雲集微店允許消費者以個人或團購方式購買商品,平台提供本土和國際品牌產品。
今年4月,雲集完成由鼎暉資本領投、華興新經濟基金跟投的1.2億美金B輪融資。早前,公司曾獲得由凱欣資本領投、鐘鼎創投跟投的2.28億人民幣A輪融資。
湖畔大學教務長曾鳴將雲集視為s2b2c模式的典型代表。從其商業模式不難看出,作為供應鏈的電商平台,雲集聚合眾多小微電商,共同服務終端消費者。它可以吸引眾多擁有閑置時間的群體,利用手機APP開店,無需囤貨,通過熟人就可進行品宣推廣,直接服務於消費者。
藉助s2b2c模式,雲集將個體零售的商業力量聚集起來,並向其賦能,實現了從品牌到消費者的快速鏈路。而像楊峻青這樣的店主,很大一部分是為了自己購物時能夠享受優惠價。
線上流量趨於飽和,各類電商平台層出不窮,雲集有怎樣的核心競爭力去應對挑戰?
對此,雲集方面接受《中國消費者報》採訪時表示,雲集正在逐步構建一套完整的商品直供體系,減少商品流通過程的中間環節,最大程度降低採購及流通成本,持續優化供應鏈體系。
確實,《中國消費者報》在雲集APP發現,每天不同時間段都有一些特價商品及秒殺商品。
"隨着與眾多優質品牌方的深入合作,雲集嘗試了更多創新玩法。2018年,雲集和合作夥伴聯合打造'雲集超級品牌日',截至目前,25個超級品牌日累計銷售額已超過4.27億元。"雲集方面表示。
社交電商不應是傳銷的變種
社交電商被不少人認為是下一個風口,就目前湧現出的平台來看,競爭力不容小覷。
短短三年時間,雲集微店快速發展,達到百億元估值。雲集能否成為社交電商的下一匹黑馬?
"社交電商是電商的發展趨勢。拼多多、雲集、愛庫存分別採取了'開放''半開放''封閉性'三個不同的方式。"對於雲集模式,北京工商大學商業經濟研究所所長洪濤對《中國消費者報》表示,雲集打出"一件享受批發價"的口號,打破了集合競價形成的只有批量才能夠得到相應的價格優勢,而強調了其價格的便宜性。這種便宜性是建立在沒有中間環節的成本節約上,同時利用了微信營銷的社群裂變性質。
洪濤認為,利用社交電商的特點發展是一種選擇,但不是唯一選擇。利用社交電商的模式進行競爭,同時應有自己的特殊模式,如果僅僅是低價,是不可能長期存在下去的。
據了解,此前要成為雲集的店主,須繳納一年365元的平台服務費,成為"店主"后,可以邀請其他人員加入成為新店主,"店主"邀請新"店主"滿160名(直接邀請30名和間接邀請130名),即可成為"導師",團隊人數達到1000名,即申請成為"合伙人"。
因早期的推廣模式涉嫌傳銷,"雲集微店"於2017年5月份正式收到了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濱江分局的行政處罰,被認定屬於組織策劃傳銷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808萬元,並罰款150萬元,合計被罰沒958萬元。
去年7月,雲集CEO肖尚略發出的公開信中表示,之前涉嫌傳銷被工商部門罰沒的958萬元,也是為社交電商交學費,遲到的罰單針對的是雲集微店之前的APP社會化地推模式。其後,雲集已對APP的推廣模式進行了整改。
然而,隨之而來的是雲集微店微信公眾平台訂閱號和服務號被微信永久封號。
對此,騰訊高管回應稱,一直以來,微信公眾平台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一經發現公眾賬號或公眾賬號主體公司存在違法違規情況,平台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平台規則,限制部分功能,直至永久封號。
在快速發展的同時,雲集的商業模式一直伴隨着諸多質疑。
對此,雲集方面表示,"讓買賣更簡單,讓生活更美好"是不變的企業使命。創新模式免不了受到一時的質疑,但為用戶、品牌、社會創造價值,是雲集持續增長的基石。
社交電商如何規範運營、有序發展,避免重蹈一些共享平台盲目擴張的老路,應該是每個社交電商平台亟待思考的問題。
"要做到商戶規範,商家/店主實行實名制;交易規範,主要表現為交易商品、交易服務、交易體驗在安全、健康、品質上符合規範要求;支付規範,結算及其兌現都要符合法律、法規、標準體系。"洪濤表示,當前商務部等正在积極制訂《社交電商經營規範》等標準,以保證物流配送的規範,保證商品按時、準確、安全地送達消費者和用戶手中。
洪濤認為,社交電商是模式的創新,而不應該是傳銷模式的變種。簡單地借用傳銷的模式,或者變相集資都是不可取的。一是不賣實實在在的商品,而是虛擬商品;二是通過高回扣來集資;三是承諾高返利,所謂的"消費資本論",很容易誤入歧途。(王小月)
責任編輯:王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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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nal From: 電商下半場 社交電商應警惕傳銷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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